在加拿大因为工作原因搬家抵税

在加拿大因为工作原因而搬家,即使雇主没变只是换了个工作地点,也是有可能享受税务优惠的。

只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:

  • 新地方的位置要比老地方离工作场所近至少40km

也就是说至少要搬超过40km,这个40km是用最短的公共travel路线而不是直线距离,可能map上直线距离小于40km,但是导航是多于40km,这样也是可以的

  • 搬家费用的只能在净收入中减免

这里的净收入只能是在新的工作地点所得,而且只能在费用发生的当年抵扣。也就是说假如你是下半年搬家,假设是11月搬家,那当年你在新工作地点的收入就只有12月份的,可以抵扣的搬家费用是不可以超过净收入的,那么就相对较少了

  • 搬家原因

必须是因为要在新地方工作而搬家。但是目前CRA的政策并不限定于要在搬家前已经找好工作了,去新地方找工作也可以算。但是因为搬家费用只能在搬家后的工作收入中抵扣,所以如果搬到新地方没有找到工作即没有工作收入,那么也就不能抵扣了。

  • 特别提示

目前CRA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在新工作开始之前的搬家才算,只要是因为工作地点的改变而搬家都是有可能可以抵扣搬家费用的,只要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。比如工作地点改变后,你需要先卖掉你的老房子然后再搬家。或者是你的孩子正在放暑假了所以你推迟了搬家时间之类的)

只是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时间范围,如果工作地点变换很久了你才去搬家,那么从CRA拿到税务抵扣的可能性就相对变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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